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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国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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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不是“天堂”,但也不是“地狱”;美国有时“很不自信”,但有时却又极其“狂妄自大”;美国不是“救世主”,但却常常以“上帝使者”自居;美国“很自私”,但有时却又“穷大方”;美国是个“国家”,但却更似一个“集群”。这就是美国,一个外人很难理解,美国人自己也不知“为何物”的特殊存在。

客观地说,美国不是一个传统意义上的“国家”。直白的说,美国其实就是一个国家中的“异类”。鉴于此,在看待,分析和判断美国时,不能用“国家”的概念来衡量,亦不能用基于历史的“惯性思维”来预判美国的行为方式以及美国的发展和未来命运。也许,美国会突破一些诸如“盛极而衰”的历史规律而长期存在。但也许,某天清晨醒来时,美利坚共和国就因为解体而不存在了。

美国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国家呢?个人觉得有两句话足以诠释。即,对内而言,美国是“一半海水一半火焰”;对外而论,美国是“天使与魔鬼等身,且交替出现。”鉴于此,也就难以清晰判断出美国的“好与坏”,“正与邪”。记得有个“灰色地带”的说法,其实,就历史,现实及未来的人类社会发展轨迹来说,美国就是那个游走于“灰色地带”的“集群式”国家,或者说,它就是个“另类”的存在。

当“乱”成为了美国的“常态化”时,对“乱”的传统解读就失去了现实意义。当美国的一条街道上响彻着人声鼎沸的抗议之声,甚至是打砸抢烧之时,而相邻的另一条街道上的人们却在有条不紊的安静的工作和生活着;当同样一波人前一分钟还在集中起来大骂美国政府,而后一分钟却又各回各家“涛声依旧”的生活和工作之时;当人均GDP高达6.5万美金,富豪满大街,但街头巷尾同样不乏流浪汉,照样存在贫民窟时;当贫富分化严重到“冠冕堂皇”程度,但社会机制却又能保证不饿死人时;当富人耀武扬威,但穷人却可以高傲的拒绝与其握手;当目前世界上最有权势的美国总统正在集会上跳着“魔性舞蹈”时,他在纽约广场上的塑胶像却被路过的人们毫无顾忌的“娱乐着”。等等,鉴于此,这样的美国谁又能准确解读?所以,权且以“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称之。

美国是联邦制,同时又是个不折不扣的移民国家。美国的州,县都有相对独立的一整套立法,司法和行政体系。这些州,县长的“产生”与美国联邦政府无关,除了遵守联邦层面的法律外,他们无须仰联邦政府鼻息。所以,也就出现了美国总统去视察时,这些州长,县长们该干嘛干嘛,根本就不鸟总统的奇葩现象。而且,他们不会为此花费哪怕一分钱的“接待费”,他们与联邦政府之间没有“人情”可言。也许有人会说:这样的国家有凝聚力吗?关于这个问题,爱因斯坦的一句话似乎解读了这个问题。

世人皆知,爱因斯坦是个大科学家,而且是德国犹太裔。而他之所以加入美国国籍却也有其历史原因。年,正在普林斯顿大学担任客座教授的爱因斯坦得知:他在柏林的家被德国纳粹政府查抄,财产被没收,而他个人被悬赏通缉。于是,爱因斯坦决定加入美国籍,并在入籍声明中说出了一段名言:“(我)只愿生活在公民自由,宽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国家。国家是为人设立,而人不因国家而生存。”谈到这个问题,也就牵出了另一位名人极富争议的一句话,即富兰克林的“哪里有自由哪里就是我的祖国”。

有人赞同富兰克林所言,但也有人斥责为“数典忘祖”。因此,有人对美国是否有凝聚力的问题精炼出了似有调侃之意的一句话,即:“美国是由一群又一波的‘不爱自己祖国’的人所组成。但奇怪的是,他们似乎很爱美国。”这种现象似乎也可以从现实中得到诠释。比如,非裔及其他少数族裔都在痛骂美国的“种族歧视”以及其他各种不好,但他们却又不离开美国。

不仅如此,世界各地的移民仍然在络绎不绝的挤破头皮的通过各种途径试图移民美国,而这些人中并不都是“贫困者”,来自富裕国家的也有,本来就是富翁的也不是个例。没有多少文化知识者有之,本来就是“人才”的亦有之。对此现象,尽管有很多解读,但也不过是各抒己见而已,很难有被普遍认可的权威解读。这就是美国令人费解之处。比如,美国控枪难的根源问题,同样是见仁见智的话题。

美国每年都有成千上万的无辜者死伤于枪击或与枪击案有关的事件中,显然,这已经是美国巨大的社会危害问题。每当有恶性枪击案发生时,总会听到群情激愤的“禁枪”呼声。每当有重大伤亡的枪击事件发生后,美国联邦政府都要降半旗,美国政府都要发誓“控枪”。然而,之后却又“枪声依旧”。

至于根源问题,有的说是“美国步枪协会为了谋利”,有的说是“宪法难以修改”,还有说是基于个体的自由,安全和尊严等林林总总的一大堆理由。其实,法律是人制定的,肯定也能修改。步枪协会的那点收入自然也不能与无辜者死伤“等值”,而自由,安全和尊严的维护也并非一定要靠枪支来体现。所以,以上的原因或理由都具有片面性。

对此,如果拓展思路,将其延伸到当年费城民兵的枪声,以及美国建国节点上的“大陆会议”,也许其中所隐含的“说不清道不明”的某种“理念”恰恰是其控枪难的根本原因。一方面是大量无辜者死亡的“代价”,而另一方面则是看不见摸不着的“理念”。而美国人却恰恰选择了“自私”的理念。这就是令人费解之处,这就是人们无法准确“诠释”美国的两个根本原因之一,即美国就是个“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的“特殊群体”。

之所以说美国是“天使与魔鬼等身,且交替出现”,主要是就美国的对外以及美国基于人类社会发展的作用层面而言。一方面,美国以它在科技上的发明创造为人类社会的发展做有贡献,但同时,美国又以这些科技成就获取“附加值”,有时还会对其他国家“卡脖子”;一方面,美国以其自身发展的强大而建立了美元体系,使世界货币体系得以“去繁而简”,但同时却又依靠美元体系的霸权而“堂而皇之”的全世界“薅羊毛”。

从世界秩序层面来说,美国主导建立了包括联合国在内的诸多国际机构,使世界有了某种运行规范。但同时,这些规则秩序的建立又不可避免的在维护美国的“自私”利益。假如它认为不符合其阶段性利益时,美国就会“退群”,会起到秩序的破坏者作用。

就道德层面而言,美国有时会以“正义者”身份出现,但紧接着“魔鬼”一面的美国也会不时现身。比如在涉及同一个国家伊拉克的海湾战争和伊拉克战争问题上,就出现了美国“天使和魔鬼”交替出现的情况。年8月2日,萨达姆时期的伊拉克进攻并吞并了更加弱小的科威特,显然应合了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自然也是对国际秩序的破坏。于是,取得了联合国的授权后,美国出面组织联军并于年1月17日发动了针对伊拉克人的海湾战争。尽管美国此举蕴含着私利,但不可否认的是,确实也起到了遏制“弱肉强食”蔓延的作用。然而,不久后,美国自己却也展现了“丛林法则”的一面,即美国发动的伊拉克战争。

由于萨达姆的桀骜不驯,以及萨达姆的所作所为损害了美国中东战略以及其他方面的利益。因此,美国以反恐和伊拉克拥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以及萨达姆在伊拉克国内侵犯人权这三个“借口”,于年3月20日发动了伊拉克战争,并推翻了萨达姆政权。尽管在间接上使伊拉克人民摆脱了萨达姆的独裁统治,但也使伊拉克的国家和人民的财产及生命蒙受了巨大损失。美国发动的伊拉克战争一直面临着“正义性”质疑,并因此被俄罗斯总统普京调侃出了“洗衣粉”桥段。

美国被世界舆论定义为“既是规则的制定者,又是规则的破坏者”。其实,即便是基于规则内,美国同样是规则的“玩弄者”。在对外关系以及战略博弈中,美国人有两句话经常挂在嘴边,其中一句是“基于规则和秩序”,而另一句则是“普世价值观”。

谈到规则和秩序问题,举一个美国人为了自身需要而“玩弄规则”的例子。日前,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给联合国大会第75届会议主席博兹麦尔写了一封信,古特雷斯在信中宣布剥夺伊朗和中非共和国在联合国大会上的“投票权”。理由是这两个国家欠缴联合国会费。于是,立马就有人不服了,说在联合国的欠费金额及名单中,美国排在第一,且在欠费总数中美国高达10.9亿美元,占比为73%。可是,为什么美国不被取消投票权呢?这就涉及到了“规则”问题。也体现出了美国对此规则早有玩弄之“伏笔”。

在联合国的缴费规则中有一项“硬性规定”:连续两年不缴会费的国家将失去投票权。而且,其中还细化了欠费补缴的比例。而美国是怎么做的呢?每到临近期限时,美国就会按比例缴纳一部分,以确保投票权不丢失。但它却不一次性缴清。为什么?是美国缺钱吗?显然不是,即便是缺钱,以美国的28万亿美元外债这个基数来说,区区几亿美元不过是九牛一毛。目的是什么?目的就是以此要挟联合国必须听它的,因为美国知道联合国缺它这笔钱。而这个规则是谁制定的呢?其实当初就是在美国主导下制定的。一来说明美国早有玩弄规则之“准备”,二来也说明了美国有时就是“魔鬼”的化身。而其中所蕴含的恰恰是美国人不露痕迹的“战略思维”及“战略预判”的可怕之处。

涉及美国的战略博弈,那就绕不开美国常常以“天使”自居的“普世价值观”这个梗。这也是美国借以干涉国际事务,维护其霸权地位的“由头”。有人说美国只有“媒体”而没有宣传机构,这其实是一个“误区”。因为,实质上,美国一直将“美国故事”巧妙的蕴含于了普世价值观之中。表面看起来,美国在涉及自己的形象时不讲大道理,亦不说教。其实,美国一直通过一些“凡人小事”在潜移默化中兜售着美国价值观和形象。比如,好莱坞电影,游戏及动漫中,尽管没有刻意树立美国国家层面的“正义”形象,而实质上,通过“个体”来“宣传”美国的痕迹却清晰可见,因为美国把握住了“国之由人组成”的道理。所以美国“巧妙”的运用了。

世界有时也很“纳闷”,那就是美国为什么能控制舆论的主导权,从而为美国的霸权服务呢?有人分析说,以美国竭力倡导的普世价值观而论,其“普世”源自希腊语,而价值观则来源于基督教。将二者结合在一起后就成为了“普世价值观”,显然,美国将世俗与宗教“糅合”在一起后,也就有了“迷惑性”。所以,在宣传美国自己时,或者说在讲“美国故事”时,也就避开了普通人不太能接受的宏观宣传,而是孕育于“微观”中即可达到目的。实话实说,这一点有值得“借鉴”的意义。

之所以不能将美国简单地“定义”为“坏与好”,“正义与邪恶”,是因为美国不是一个传统意义上的国家,是因为美国身上出现了“双重性”的明显特征。比如,在“正义和邪恶”的转化中,美国显然具有“二元”性。二战期间,尽管美国显而易见是为了自身利益,但当面对更邪恶的纳粹德国及军国主义日本时,美国显然有着正义性的一面。而现在的美国动辄以自己的实力行使霸权时,显然又在伤害着其他国家的利益,自然又展现了“邪恶”的一面。所以,“亦正亦邪”的美国确实不能“一成不变”的定位。

自年诺贝尔奖设立以来,美国已经获得了个诺奖,是无可争议的第一。在前十名的世界高校排名中,美国同样“独领风骚”,人们日常生活所用的电器大多为美国发明,美国发明和制造的互联网,电脑,手机已经成为世界人民的工作,生活,社会活动之必须。这些成就的取得尽管可以归纳为美国只是基于自身的发展需要,但不可否认的是,仅就人类社会的发展而言,不管是直接或间接,但却也享受了这些代表进步的发明和创造。

鉴于此,一个“坏”字显然无法完整的诠释美国。然而,当美国利用这些“成就”打压其他国家时,自然也就不可能用“好”来视之。再者,美国能够保持这么多年的强大,显然也不可能一无是处。不然的话,似乎也说不通。所以,美国是个介于“好与坏”,“天使与魔鬼伴生”的矛盾体和复杂体。说白了,他就是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偶然”出现的“另类”。

综上所述,之于“另类”的定义,美国的发展方式显然不具有“复制性”,鉴于此,自然也不能用基于历史经验来看待或判断美国。也许,作为人类社会活动的“实验田”,即使美国掉下了世界第一的位置,但它也许能够以别样的方式继续存在。但也许,这个移民国家会在人们一觉醒来时“崩塌”了。鉴于此,套用一句时髦话,美国也许本就不属于这个地球,它终究会“移居”到火星。既然如此,那就“让子弹再飞一会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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