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北美印第安人是马背上的民族,那么现代的美国则是一个车轮上的国家。在美国,孩子们学开车就像我们的孩子学骑自行车一样普遍。汽车是美国人的日常代步工具,而不是一件奢侈品。这就像我们拥有一辆自行车一样。
美国作家、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威廉·福克纳,曾在他年出版的小说《坟墓的闯入者》中写道:“美国人真的是只爱他的汽车:不是他的妻子,不是他的孩子,不是他的国家,甚至不是他的银行存款……而是他的汽车。因为汽车已经成为我们这个国家的性感象征。”
在美国,任何有车的人都可以去任何地方。开着自己的爱车,听着喜欢的音乐,行驶在一望无际的公路上,他们称之为——公路旅行——这是许多美国人的梦想。在这个逐梦的过程中,他似乎才能获得梦寐以求的自由,才能够感受到精神上的满足和心理上的愉悦。
美国人为什么如此钟情于“公路旅行”?除了在心理和精神层面能够获得一种自由的感觉之外,还有三个现实的因素:首先是费用低廉,其次是公路发达,再次是国土庞大。这三点,为美国人可以随心所欲地进行公路旅行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战以后,五十年代初,时任美国总统艾森豪威尔选择大力发展洲际公路,而非铁路,这直接促成了美国州际公路交通网络的四通八达。在这个过程中,伴随着汽车工业的崛起,汽车拥有率的飙升,以及汽车旅行文化的形成。
“公路旅行”的概念本身可以追溯到19世纪80年代的德国。奔驰汽车公司创始人卡尔本茨的妻子名叫贝莎·本茨,当时,丈夫公司的一辆汽车还处于实验阶段,她就驾驶着它在德国乡间行驶了66英里,虽然这在当时是违法的,但却一举拉开了“公路旅行”时代的序幕。
而美国人的第一次自驾游则发生在年,是由一位名叫霍雷肖·杰克逊的医生完成的。他驾车一路从旧金山穿行到了纽约,全程没有看到任何一块道路指示牌。
那么,“公路旅行”与“开车”又有什么不同?是不是从一个地方开到了另一个地方,欣赏到了沿途的风景,就算是“公路旅行”了呢?
有美国人试图给出这样一个标准:那就是“一定要横穿美国”,那才称得上是真正的“公路旅行”。在这个穿越的过程中,你可以体验到这个国家又多有趣,又有多无聊。但不管怎样,最终你会发现,它们都令人敬畏。
而对于美国一个特殊的群体——中产阶级家庭妇女而言,她们也普遍都是“公路旅行”的追随者。这群人往往知书达理、持家有道、家庭幸福。驾车巡游对她们而言,没有那么深刻的意义。如果非要说最大的意义,那就是“享受生活”。
那么,对你来说,你喜欢“公路旅行”,或者自驾游吗?(文/世界历史那点儿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