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成都三岁男童杨杨被两条散养犬咬伤头部,狗主人赔偿两千元后失联。时隔5个月,杨杨的后续治疗费无人承担,狗主人和遛狗者互相推诿称对方是狗主人,杨杨母亲决定将二人告上法庭。
读者建议:狗外出应戴能识别身份的狗牌,无牌按无主狗处理,只有这样才能既找到主人,又确保“有狗必办证”。
男童被两只恶犬扑咬
事情就发生在小区外的花园
杨杨的奶奶王阿姨回忆,3月11日下午,她牵着孙子从小区旁的花园经过,突然一只黑白相间的大狗从后面将杨杨扑倒,咬住其后脑勺。就在王阿姨慌忙赶狗时,另一只*白相间的大狗跑来,撕咬杨杨的右耳。两只咬人的狗都是美国恶霸犬。
咬人恶犬
杨杨不停哭喊,王阿姨急得大叫“谁家的狗咬人了?”这时,遛狗的李某赶来将狗制止,称其女友林某是狗主人,自己只是帮忙遛狗。王阿姨说,当时两只狗都没牵绳和戴嘴套,她扣留李某身份证后,与众医院。
杨杨的头部和耳朵被咬伤
二人赔偿元后失联
第二天,在成都双楠派出所民警协调下,李某和女友林某现场支付了元医药费,并与王阿姨签订协议,承诺还要支付后期治疗费用。
男童母亲张女士告诉记者,杨杨被咬后伤口化脓,治疗了一个多月。林某曾多次表示“先治疗,后面一起结算”,当张女士提出元后续赔偿后,却再也联系不上二人。
二人相互推诿对方为狗主
记者辗转联系到李某和林某,二人称,因狗咬人的事已分手,当时咬人的两只美国恶霸犬已被卖掉和送人。
女子林某称,买狗和赔偿都是她出的钱,但狗是李某在养,他是狗主人,后续赔偿的事应找李某。
男子李某则称,林某才是狗主人,已赔的两千元足以支付杨杨的医药费,不认可张女士要求的交通费、营养费等,可走法律途径解决。
男童母亲欲起诉二人
杨杨的近期照片显示,其后脑三处疤痕,因毛囊受损,头发不会再长。其母亲张女士认为,这些疤痕定会给孩子带来影响。她决定对孩子伤口进行司法鉴定,待鉴定书出来后,就起诉二人。张女士说,要给不文明养狗者一个警示。
被咬的地方头发都长不起来了
律师:狗主人和遛狗者都应担责
四川广力律师事务所律师邢连超认为:狗伤人事件中,狗主人和遛狗者应一起承担赔偿责任,具体划分由两人自行协商。
读者:像管车牌一样,落实给狗戴牌
但狗伤人事件中,往往找不到狗主人是谁。《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早有规定,对符合规定的犬只进行登记,并发放《养犬登记证》和犬只标识牌(即“狗牌”),同时规定,养犬人携犬出户应为犬只佩戴标识牌。
本月11日,四川手机报率先报道“成都华润二十四城13岁男孩遭恶犬扑咬”,引发近万人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