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蔡星卓1
“今夜家家月,临筵照绮栖。那知孤馆客,独抱故乡愁。”
中秋是个总也绕不过团圆与思乡的节日。我们无法躲避那圆月光亮的同时,也无法躲避我们对于亲人和友人的思念。这种情感有时会格外强烈,尤其是当我们正身处地球的另外一角,或是“独在异乡为异客”时。是谓乡愁。
什么是乡愁?表示“乡愁”的英文单词Nostalgia对应着两个希腊词语词根,“nostos”(返乡)和“algia”(怀想)。在斯维特兰娜·博伊姆的《怀旧的未来》(TheFutureofNostalgia)中,她将“怀旧”定义为“对于某个不再存在或者从来就没有过的家园的向往”。
最早,“怀旧”(或是“乡愁”)的概念并非来自诗歌或者*治学,而是医学——这个概念可以追溯到年,由瑞士医生侯佛(JohannesHofer)在一篇医学论文中杜撰出来,意为“源于返回故土的欲望的那种愁思”。渐渐地,这个词语也被不同民族的知识分子用本土语言再创造,他们宣称他们有“一个特殊的词汇表述乡愁,而且这个词语是不可翻译的”,例如德语的heimweh,法语的maladiedepays,西班牙语的maldecorazon。
是的,乡愁曾被认为是一种如感冒一样可以医治的疾病。人们寻找可以治疗怀旧的办法,但也许“什么都不如返回故乡”。这种疾病在士兵中表现得尤为明显,因为在当时,在外国的生活看起来是与死无异的。从十七世纪开始,欧洲人(英国人除外)就频频报导怀旧的病疫;十八世纪,俄国人医治乡愁的激烈疗法被记载下来......在十八世纪末期,医生们还发现,返乡也并不总是可以医治这些乡愁的症状。也是从这个时期起,探索怀旧的艰难任务就从医生那里转向了诗人和哲学家。不过,“和以往的医生一样,诗人和哲学家都没有能够找到乡愁的精确地点。他们专注于寻找的过程。”
吴真真留学时的书桌。桌上的照片是她出国前特意去翻新的姥爷的旧照。到底是谁在怀旧呢?身份成为个体独特的标记,时间为乡愁提供场所,与西方十七世纪的怀想几乎同时,在中国诗歌和阿拉伯诗歌之中,思乡也是多见的题材。怀旧也不光是个人的焦虑,同时也具备更庞大的集体意义。
然而那乡愁的感觉谁都无法忘记——“怀旧者具有惊人的能力,牢记各种感觉、味道、声音、气味、那失去的乐园的全部的细微末节”,其中,“饮食和听觉的怀旧具有特殊的意义”。或者,乡愁是格外个人化的,它发生在时间与地理空间里,但又夹裹在私密的体验之中。
值此中秋之际,界面影像邀请了几位曾经有过远离家乡的生活体验的朋友,分享他们自己与乡愁的故事。
银大东:“自己等到十二点,多漫长啊”
银大东从大学开始就离家了,先是去武汉念书,后来又去了香港大学读研。
当往家里面拨通的电话号码从前面要加上“”到要加上“86”的时候,他才意识到离家越来越远了。因为圣诞节已经提前回了家,年春节他选择留在了香港,但他所有大陆的同学都回去过年了。当时银大东住在一个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居民楼,与室友分享十平米的空间,没有网络也无法下厨。除夕那一天,他并没有选择待在那幢几乎什么都做不了的楼,上午去了图书馆,下午三点钟图书馆提前关门,他来到惠康超市买了两盒“剩饭”——是从上午遗留下来的冷饭,四个菜和一盒米饭花费了他四十多港币,因为“春节了要给自己吃点好的”。回家后,他折返回几乎没有人的学校,来到智华馆的二层,打开电脑看电影。印象里,那是一部贺岁电影,陪他一直到八点春晚开始。
银大东至今还保留着那一年春节用手机拍摄的照片。年的大年初二,银大东和一个朋友去看了维港的烟花,初三又去逛了车公庙。开场的歌舞表演没开始多久,银大东就想到了家人。以前,他都是和家人一起坐在沙发上看完这一幕的。在那几年北京全面禁放烟花的时候,一大家子人会在除夕当天用一下午的时间吹欢乐球,再等到倒计时的午夜时分一个个扎破。年的这一天,大东的春晚不得不提前结束,因为智华馆十点就闭馆了。回到家,他吃完了冷饭,甚至没有等到十二点就入睡了。“自己等到十二点,多漫长啊。”
那一晚的香港很安静,几乎听不到什么特别的声响,“像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一样”。对银大东来说,是人让他有着类似思乡的情绪,这意味着不仅在故乡北京,在他曾经生活过的其他地方,也有让他舍不得的人而产生的归属感,冲淡了对于家乡情感的“唯一性”。又或许,银大东的乡愁是穿透了时间的——就像他思念那些扎气球的热闹除夕夜的另一个原因,是在那些众多亲人团聚的时刻,某位亲爱的长辈还未去世。
周歆:消失的乡愁
“我们这一辈长大的环境,已经趋近于大都市了,没有那种小时候回归原始的田园生活,邻里关系非常融洽,或者有某个特定的人物让你非常怀念的情况。都是在那种钢筋水泥、高楼大厦的环境下生长起来的。”
留学生活曾经是孤单的。在美国念研究生毕业三年后,周歆常辗转于深圳与西雅图两地生活——两座城市都具备“都市”的一切特点。她并没有传统意义上的“乡愁”,只是有时会怀念语言环境更熟悉、美食更多的国内环境。与父母的距离,近的时候会令她崩溃,远的时候会让她质疑自己是不是不孝顺。更何况,“现在的交通太方便了,要是想家买个机票就可以立马回去,没有逼你非得留在某个地方。”
周歆留学时的租屋。
周歆在租屋内煮红豆汤。在她眼中,“乡愁”的根基是关于某些人的美好回忆,特别是来自年轻时候的某些时期,她也不拥有这样的根基。小时候体弱多病,周歆六岁后才从湖南搬来了深圳,在湖南老家时,父母不在身边,重男轻女的爷爷奶奶用“散养”的方式看管她,这些经历让她变得不喜欢湖南,就像她脸上那条因为伤口没人理睬而留下的疤一样。小时候,周歆的父母长期不在身边,甚至到读大学之前,她没吃过她妈妈做过的一顿饭。对于生长城市的归属感似乎也消失了。在深圳,周歆还经历过校园霸凌。偷偷给她买糖的小学数学老师,初中为学生掏班杂费的语文老师,也因此让她印象格外深刻。
对于周歆来说,在她熟悉的都市环境中,人与人的距离似乎一直是远的。譬如她所居住的移民城市深圳,有着24小时商店,笑容可掬但冰冷的服务员,同做十年邻居但并不熟识对方的邻居,渐渐疏远的同窗同学……甚至那座城市本身的街道两边,也每年都有新的变化。没有独特的留得住的记忆,意味着回忆也失去了前提和根基。
余翔Alex:糌粑与麦当劳
“睡前先把早餐备好,口味是非常顽固的,我爷爷吃糌粑只吃咸的,我爱吃甜的。糌粑里加一片乳酪奶香更浓郁,这是自创的改良吃法。身在岭南,是味道让我不忘自己是高原人。”
如你在将近十年前见到余翔,他那粗犷的长发可能还让人和他的家乡西宁对上号儿。那时,他在北京“讨生活”,如今又在鹏城生活三年之久,长发没了,留着浓重的胡须。余翔对吃的爱好一直没变过,那睡前准备的糌粑早餐,或是简单几个步骤做的羊骨,他偶尔想念的北京茄丁汆面,还有敦煌的李广杏……离开大学独自生活起,余翔就开始尝试自己做饭。你要让他说出一样自己最爱的食物,那他会告诉你从怎么选择肥瘦均匀的羊肋巴开始到手抓羊肉出锅的一整个过程。
“南方人”的概念对于他来说是模糊的,因为这版图在他眼里幅员辽阔,十里八村都可能有语言、风俗、饮食上的差异,可能要“具体到生活的行*区划才准确”。来到深圳,一开始他就“自然融入”进去了,就跟当初去北京时一样。连入乡随俗都不需要考虑的情形,放在吃上,就是丝毫没有半点忌口。
余翔睡前做的第二天的早餐,糌粑。Alex则会选择麦当劳。
有时候是麦当劳的薯条和汉堡,有时候是美国主题的餐厅。这是他在异国他乡时最能唤起自己美国人身份的方法之一。
很小的时候,Alex曾在土耳其生活三年,但由于对美国的记忆尚浅,他并未有乡愁。当Alex最初来到英国生活时,这是他应对思乡之情的办法。甚至,乔治·华盛顿的出生地也让他感受到与祖国美国的联结。那是在年,他第一次跟随空*部队来到英国牛津郡,他在那里居住了三年,娶了一位英国女人做妻子。当年他再次来到英国并居住下来时,前一次的思乡之情有所缓解,因为“英国已经变得更加美国化了”。
家乡的食物意味着什么?在余翔看来,家乡的食物或许意味着味觉记忆。虽然不承认家乡口味对他的影响(他说“嘴小也能吃四方”),但他有着喜欢吃各种下水的“癖好”,并且,“吃到某种食物就想起曾经某些事某个片段,不过谈不上是某种心理需求”。
“我思乡,但没愁,所以也没乡愁。我姓余,但不是余光中。”
吴真真:仪式、社群与他人的乡愁
也是在真正去了泰国以后,吴真真才意识到,那熟悉的诵经声具备如何的穿透地域的能力。
作为一名中国留学生,除了同学,她很少与很多中国人接触。误打误撞地,她得知在距离她念书的城市半小时车程的地方有一座小乘佛教寺庙。拜访多了,她也像这个社群的一员,甚至有人会因为她的东方面孔用泰语与之交流。
南佛罗里达唯一的小乘佛教寺庙WatBuddharangsi,老方丈正坐着为一名信徒答疑解惑。在美国东南角的这片土地上,这座南佛罗里达唯一的小乘佛教寺庙几乎承载了当地泰国社群所需要的一切文化用途。这其中包括宗教上的——请求和尚答疑解惑、祝福,或是日常的诵经,诸佛教节日的庆祝等,都在这里进行。每年,这里都会举办亚洲美食节等文化节日,定时热闹一番。不可否认,当你走进这个建于20世纪末,因提防飓风而并非全木质结构的寺庙中(这一点与泰国本土的寺庙不同),从念诵的经文,到饮食习惯,进而再到严格的佛教仪式,甚至静谧的空气,一切都与泰国人及其文化相关。对于僧侣的尊敬,使得寺庙中总是不乏那些自愿帮忙的人,当然其中也包括非泰国人。吴真真不止一次也作为志愿者中的一员,跟随她的朋友Nit帮忙在寺庙的节日中制作青木瓜沙拉,再将赚来的钱捐赠出去。
在距离WatBuddharangsi不远的另一个小乘佛教寺庙举办的节庆集会上,泰国人正给别国游客体验刮痧等传统医学中的项目。基本礼仪与仪式感是重要的。寺庙的网站上有许多提示,虽然它们总是被外国游客忽略。比如,不能穿着过于暴露,女性不能直接接触男性僧侣,递东西也需要先放在一个中间平台上等。吴真真也是在这里学会了这些基本的礼仪,同时,她也学着念那本带着英文注释的厚厚的经书,揣摩那介于读和唱之间的语调,末了,再在那红彤彤的地毯上跪拜。
仪式有着自身的一整套完整流程。当熟悉了很多其中的程序之后,吴真真发现,它不仅帮助她融入了当下的环境与氛围之中,同时也营造了另一种“熟悉感”。那熟悉感来自无论身处何地,她再有着同样的举动时,听到同样的声音,内心浮现的将会是同一种心境。与此同时,身处那个一切都经过了为了适应新环境的改良,却实际一切都没有变化的空间中,他人对于故乡的“重现”对于吴真真来说意味着什么?或者说,他人的乡愁,与我们的乡愁本质上有怎样的关联?
*文中所有图片由受访者提供;文中部分人名为化名
参考资料:
《怀旧的未来》[美]斯维特兰娜·博伊姆著杨德友译凤凰出版传媒集团译林出版社2年10月第1版